關于印發《日照市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黨群工作部、財政局:
現將《日照市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財政局
2019年6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市勞動就業辦公室)
日照市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
保險補貼實施細則
為扶持我市家政服務業健康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家政服務業帶動就業的作用,根據《山東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社〔2018〕86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動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落地落實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94號)以及我市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我市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補貼范圍
在日照市轄區內,以家庭為服務對象,向家庭提供各類勞務,經營主業為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或殘疾人托養服務等服務事項,進行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家政服務機構(含個體工商戶、公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補貼條件
家政服務機構為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簽訂勞務協議或勞動合同(含第三方協議),并為其向定點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以下簡稱意外傷害保險)。
符合就業登記條件的,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各區縣不能以繳納社會保險作為申領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的前置條件。
三、補貼標準
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此項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由注冊地財政部門負擔。
意外傷害保險一年為一個保險期,在同一個保險期內只能申請一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對于從業人員在投保期限內變更機構的,從業人員應主動告知新的家政服務機構,原保險依然有效。
四、補貼申請和撥付
(一)申請。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家政服務機構向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填寫《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領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務協議或勞動合同;
2.商業保險機構出具的保險費收費發票和被保險人員名單復印件;
3.家政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審核。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一次辦好”原則,在收到申報材料后及時受理,對申報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查詢與核對。核對無誤后,將享受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的單位名稱和人員名單、補貼標準等在人社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三)撥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匯總、審核申報材料,審查合格的,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撥,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家政服務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五、其他
定點商業保險機構是指通過招投標產生,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聯合認定的商業保險機構。從定點商業保險機構認定之日起,家政服務機構向其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可享受補貼,認定之日前家政服務機構購買的保險不予補貼。
附件: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領表
附件下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