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黨群工作部、社會發展局: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70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明確經辦機構,抓緊開展政策落實。我市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標準,按照我市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倍執行。各區縣要根據文件要求,抓緊開展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政策落實工作,要明確經辦機構及具體經辦人員,實現業務即時受理,補助資金按月撥付。請各區縣于4月26日前將政策經辦機構及具體經辦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為加強工作調度、強化政策落實,各區縣應于每月5日前報送本地《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匯總表》。
二、加強部門聯動,做好數據比對工作。各區縣要加強申請人資格條件審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信息服務系統和社保系統審核申請人就業、失業、參保信息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況,對不能通過系統確定申請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況的,應及時與民政部門進行信息校驗。
三、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各區縣要充分運用網絡、電視、報紙、微信、宣傳欄等宣傳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宣傳補助政策,不斷擴大政策宣傳面,增加政策知曉度。同時,按月比對失業登記數據庫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信息,篩選政策潛在享受對象,通過進企業、發送政策宣傳短信等方式一對一進行重點宣傳,確保政策有效落實。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財政局
2019年4月19 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