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日照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高處置安全突發事件能力,保障企業員工、社會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集團穩定,在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和相關處置。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6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5.《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
號)
7.《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 29639-2013)
8.《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9.《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10.《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1.《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
12.《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13.《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
府311號令)
14.《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5.《日照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6.《日照市沿海防汛、防臺風、風暴潮、海嘯海冰災害應
急預案》
17.《日照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公司風險描述
目前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范圍為項目人才招考招聘、人才培訓、人力資源派遣、勞務外包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不可預見性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踩踏事故、自然災害事故、公共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突發敏感輿情事件等。凡超出公司處置能力,需要集團公司報告市政府或相關部門負責處置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依據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應急預案處置。
(一)應急能力評估
1.公司基本情況
(一)辦公區域情況。市人才發展集團現有32人,其中,辦公場所分別位于市智慧谷3號樓15樓(工作人員24人)、國博中心行政審批大廳(工作人員2人),水務大廈(財務人員6人)。經營期間,市人才集團及下設各子公司嚴格按照辦公場所所屬管理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
(二)公司業務涉及安全生產情況。目前,市人才集團下設陸橋人力資源、力誠人力資源、人事人才中心、國際交流中心四家子公司,業務領域主要為人才資源服務,業務類型主要包括人才招考招聘、人才培訓、人力資源派遣、勞務外包等。
我公司成立1個應急救援常備隊,13人組成。并經過公司安全培訓和隨時可以參加集團救援行動。公司位于市區,距日照市人民醫院4Km,距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隊3Km,一旦發生突發事件,10分鐘內120急救車、消防車到達公司。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將公司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為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3個等級。
(一)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9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或者發生火災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及起火事故。
(三)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
失50萬元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體系
人才發展集團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公司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和應急工作組、集團恐怖破壞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結構。
(二)組織機構
總指揮:劉婧
副總指揮:焦磊郭鳳雷
成員:焦文林、楊鍇、張玉樸、林真、魏玉超、周艷麗、袁從靈、成耀明、張強、田龍、高祥云、柳明、房生祥。
應急指揮部是人才集團發生突發事件后成立的應急指揮機構,一般情況下,由人才發展集團總經理劉婧任總指揮,副總經理焦磊任副總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時,由副總經理焦磊擔任總指揮。應急辦公室設在綜合部,焦文林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職責
1、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是集團應急管理的最高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件的緊急工作及外部應急通,職責如下:
(1)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領導,請示并落實指令;
(2)服從當地政府的領導和指揮;
(3)審定并簽發集團突發事件的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
(4)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針對事態發展制訂和調整現場應急搶險方案;
(5)下達應急預案預警、預警解除、啟動和終止指令;
(6)確定現場指揮部人員名單和專家組名單,并下達派出指令;
(7)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人才發展集團或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及社會救援機構求援,或配合當地政府應急工作;
(8)依據協議統一協調社會和區域聯防救援力量;
(9)指定上報材料和新聞發布材料的起草部室以及新聞發言人,指定應急工作材料收集和整理以及工作總結的部室;
(10)審定并簽發向上級應急機構和當地正及其主管部室的報告,審定新聞發布材料;
(11)組織公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
(12)審查應急工作的考核結果;
(14)審批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費用。
2、應急總指揮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工作,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盡快控制事故的蔓延及擴大;
(2)因險情無法控制,應立即下達疏散撤離命令,組織現場人員有序逃生;
(3)下達應急預案預警,預警解除、啟動和終止指令;
(4)當上級領導趕赴現場時,及時匯報情況,并移交指揮權;
(5)搶救結束后,組織有關部室、專業人員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匯報;
(6)總結事故教訓,增強防范措施。
3、應急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工作,根據平時分工,領導相關專業救援小組對事件報警、情況通報、事件處置、搶險救援、人員疏散、救護和搶險保障等進行協調指導。
4、應急辦公室職責
(1)接收事故報告,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匯報,并跟蹤事件動態,及時報告;
(2)發生緊急事件時,在應急指揮部的指示下,負責組織協調有關人員的集中辦公和應急工作組的召集;
(3)在總指揮的指示下,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
(4)負責請示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迅速確定現場指揮部場所;
(5)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和處理救援過程中有關事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具體事項。
5、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搶險救援組。由集團部室及下屬子公司強干人員組成,安全總監郭鳳雷任組長,具體負責現場救援。
(1)負責第一時間對突發時間采取初步控制;
(2)負責按應急報告程序報告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
(3)負責現場流程切換的具體操作;
(4)利用各種救援工具和設施開展搶險、救護工作,抑制危害范圍;
(5)必要時配合外部救援力量,提供各種消防應急信息,防止事故擴大;
(6)根據應急辦公室指令,對外進行救援;
(7)負責應急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警戒疏散組。由陸橋人力資源公司人員組成,陸橋人力資源公司副經理魏玉超任組長。
(1)跟蹤并相信了解集團發生的各類突發應急事件及處置情況,及時向應急辦公室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2)負責現場的組織和協調,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參加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組織或指導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的劃分、隔離和治安保衛,管理交通秩序,保證救援、搶險車輛的暢通,人員警戒疏散,現場封閉等工作;
(4)負責現場引導疏散相關人員直至安全地點,并在明顯位置引導外部救援力量進入現場施救;
(5)負責應急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物資保障組。由集團綜合部和力誠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人員組成,綜合部經理焦文林為組長。
(1)跟蹤并詳細了解集團發生的突發應急事件及處置情況,及時向集團應急辦公室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提供技術并參加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調配集團內部的搶修隊伍和機具,協助調配外部應急設施等;
(4)詳細了解集團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導致設備設施損毀、報廢情況;
(5)對應急工作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及時收集集團應急物資的需求計劃,按照需求計劃及時采購儲備各類應急物資;
(6)做好應急過程中的技術保障、通訊保障、電力保障、工具等物資保障和后勤保障;
(7)負責應急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醫療救護組。由集團下屬子公司人事人才服務中心人員組成,人事人才服務中心副經理周艷麗任組長。
(1)負責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職責;
(2)跟蹤并詳細了解事件發展動態及處置情況,及時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3)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施救,特殊情況下,及時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4)負責應急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信息聯絡組。由集團部室人員組成,人才服務部副經理楊鍇為組長。
(1)跟蹤并詳細了解集團發生的各類突發應急事件及處置情況,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2)按照應急辦公室指令,向當地政府、相關部室報告和求援;
(3)負責群體性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組織和協惻,參與制定其它事件的應急處置指導方案;
(4)接受群體性上訪人員舉報,并參與現場接待,政策解釋和疏導工作;
(5)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的車輛;
(6)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參加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7)負責應急事件相關的信息聯絡和法律事務;
(8)確保信息的聯絡暢通,對在事故中出現傷亡人員進行善后賠償和情緒安撫工作,根據有關文件和協議進行索賠、保險及其他后續工作;
(9)制定與應急工作有關的年度資金計劃,參與應急處置項目費用的審核和核銷;
(10)負責應急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因素監控
人才發展集團制訂應急預案有效預防、預警措施,建立高效、靈敏的情報信息網絡,加強對預警信息的掌握和研判,操作運行部、卡口值班室充分反恐應急聯動系統對可能發生恐怖破壞事件的報警信息,特別是苗頭性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在危險源區域均設有視頻監控系統,酒店中控室上方辦公樓能夠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和生產控制系統對危險源區域實施有效的24小時監控,能夠及時發現危險源出現的問題,實施有效的初期處置;在日常管理上,作業現場配備監護人員、安全員及其他管理人員,負責作業現場全過程的監控;能夠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進而予以有效處置;配備應急救援器材,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時演練。
(二)預警機制
應急指揮部和機關相關職能部室應通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信息:
(1)國家及當地政府、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通過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信息;
(2)集團獲取并上報的地方政府利用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信息;
(3)政府主管部室向集團應急指揮部告知的預報信息;
(4)反恐應急聯動系統接收的轄區內的報警信息;
(5)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通過危險源監控,經風險評估得出的事件發展趨勢預測報告。
應急指揮部在第一時間內,將獲取的預警信息以及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利用短信、電話、傳真、廣播、電子顯示屏等方式立即向相關部室發布預警信息和防災避險措施。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以上方式進行。
(三)預警行動
1.中控室、卡口值班人員發現緊急情況立即啟動集團應急聯動系統后按公司匯報程序上報,中控室、卡口值班人員接收到反恐應急聯動系統報警經確認后按集團匯報程序上報;
2.接到政府或基層單位事件預警后,公司應急指揮部在分析研究信息的基礎上,結合集團應急力量和應急部署,確定預警級別;
3.在確定預警級別后,根據級別制定臨時增強的預防措施,加強防護,必要時停止作業,疏散人員;
4.各應急工作組完成組建,人員到位,并儲備可能用到的物資,做好應急搶險的準備,安全質量環境部、調度計劃部負責緊密關注事態的發展形勢,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發展趨勢;
5.如事件、事故已經發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及時報告和處置。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啟動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由集團應急指揮部下令啟動本預案,并組織救援或處置。
1.利用投毒襲擊破壞集團、招聘活動、培訓活動大型設施、要害部位、公共聚集場所等;
2.利用爆炸襲擊破壞集團、招聘活動、培訓活動大型設施、要害部位、公共聚集場所等;
2.攻擊破壞集團信息、通訊、供電等支持保障系統,構成重大危害的;
4.劫持工作人員等;
5.利用食物、水源投毒等手段危害大型招聘會應聘人員生命安全的;
6.計算機信息系統受到大規模襲擊破壞;
7.應急管理領導根據上級指令和確認為恐怖破壞事件的其他行為。
(二)信息報告與應急指令
1.信息報告與應急指令程序
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0633-2173123,應急指揮部聯絡員:焦文林。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2)應急指揮部在接收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迅速核實其準確性,立即向各部室傳達應急指揮部關于突發事件的決策和指令;
(3)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事發報告后,應急指揮部立即開展工作,并按報告程序向人才發展集團應急機構匯報、向其他部室通報。
2.報告內容和要求
報告內容包括以下要素: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破壞方式、信息來源、基本過程、人員中毒、傷亡情況及遭受破壞的船舶、大型設施、重點要害部位等受損情況;有關恐怖分子的情況;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1)綜合部人員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的新進展、可能衍生的新情況,事件處置結束后,要將最終報告以書面形式報集團應急指揮部;
(2)所有信息的傳遞由應急指揮部負責,各應急工作組均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指揮部是向外界請求支援、通報處置情況、聯系協調的組織,負責信息報送及發布,向人才發展集團上級主管部室報送的相關報告須經應急指揮部審核。
3.響應程序
接到集團事件預警信息后,根據事件的發展態勢,由應急指揮部對警情做出判斷,初步判定先期處置的響應級別。
由人才發展集團應急指揮部對事故、事件的大小和發展態勢做出判斷,確定響應級別和指揮處置。在政府部室、集團應急管理部指揮機構到達前,由集團應急指揮部行使指揮權,在政府部室、人才發展集團應急指揮機構到達后,匯報相關情況,并移交指揮權。
4.處置行動
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授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指揮部請求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處置措施
(1)出現險情,立即報告集團值班人員。值班人員通知所有應急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或指定崗位,開展前期應急救援指揮和確定相關專項預案的響應級別或行動;
(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應急指揮部命令,撥打相關救援電話求救,并通知各部室的應急工作人員到崗;
(2)搶險救援組根據應急預案內容,對險情進行初期處置;
(3)警戒疏散組立即劃定警成區,將內外部無關人員,車輛疏散至安全地點;
(4)醫療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送傷員至醫院;
(5)技術保障組立即打開應急倉庫,將應急工屬具,設備發放到現場救援人員手中;關閉無關電源,為應急搶險提供電力、通訊、物資保障;
(6)信息聯絡組根據應急指揮部命令開展善后工作,做好相關信息發布和人員情緒安撫工作;
(7)需要配合上級,政府部室處置的,按上級、政府部室總體應急預案執行。
6.注意事項
(1)參加救援的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未經批準不得單獨行動;
(2)進入現場必須佩帶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3)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4)匯報、請示用語簡潔明了。
7.應急恢復
救援行動結束后,進入臨時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
8.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由應急指揮部確認滿足應急預案終止條件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應急運輸任務已完成;
(3)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
(4)危害已經消除,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5)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妥善安置;
(6)環境監測指標符合相關標準的基本要求。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團應急指揮機構,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應急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醫療衛生、治安保衛,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廣大員工應急能力建設,鼓勵參與應急工作。加強應急技術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集團應急隊伍的素質。
(二)經費保障
綜合部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財務部門審核,經應急指揮部審定后,列入年度預算;并加強對應急工作費用的監督管理,保證??顚S茫U蠎辟Y金在應急狀態下的及時到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財務部門、綜合部等單位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三)物資保障
依據集團應急處置的需求和集團實際,建立健全以集團應急指揮部為主體的應急物資儲備以及區域聯防及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動態管理、及時更新。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指揮部統一調配使用。
(四)通訊信息保障
集團應急指揮部建立、完善應急通訊信息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訊信息暢通。
(五)技術保障
組織聘請專家,建立集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加大應急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力度,不斷改進應急技術裝備,根據人才發展集團統一部署,建立健全集團突發事件應急技術平臺。
(六)基本生活保障
集團應急指揮部應在緊急狀態下做好突發事件中生活救助工作,確保搶險救授隊伍及相關人員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七)人員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要配備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職業防護裝備,嚴格按照救援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在生產區城內建立緊急疏散地或應急避難場所。
(八)醫療衛生保障
負責緊急狀態下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現場開展防疫消毒、人員疾病防治和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工作。
日照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應急救援電話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0633-2173123
其他應急電話:集團上報電話:0633-2200281
日照市政府應急辦8781001
市應急管理局2958972
市住建局8899001
市文化和旅游局8816280
東港區應急管理局7677079 7677089
公安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120 道路交通事故報警 122
水上求救專用電話12395 天氣預報 12121
森林火警95119 供電局 95598
防汛抗旱指揮部8866777
城市防汛指揮部8899127
沿海防汛指揮部8816652
市疾控中心8816507
護林防火指揮部8816319
事故隱患舉報電話8798203